隨著我國石油對外依存度的不斷遞增,能源安全已經成為我國發展的重大難題。同時,能源利用過程中引發的環境污染問題也困擾著我國的經濟發展。 面對能源供給和環境保護的雙重壓力,國家發改委第一次公開提出“發展二甲醚等煤基醇醚燃料是未來一段時間能源替代工作的重點”是在2006年7月。隨即,國家工信部發布了《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》,明確將二甲醚汽車列入新能源汽車范圍。   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2011年第9號國家標準公告稱,國家質檢總局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已批準《車用燃料用二甲醚》(GB/T26605-2011)國家標準,實施日期為2011年11月1日。隨著該標準的出臺,市場上引發了二甲醚車用燃料能否真正上路,能否得到大規模車用推廣的議論。專家表示,該標準的出臺,只是讓車用二甲醚上路具備了規范與標準,要實現二甲醚車用新能源的順利推廣。    據其介紹,由于我國通常采用的是甲醇脫水生產工藝,二甲醚的質量濃度在新標準里限定為不低于99.5%,這樣的參數能較好地兼顧生產成本和車用高純度的要求。甲醇的存在對銅等金屬具有一定的腐蝕性,且甲醇對二甲醚發動機的各項性能都具有不良影響,因此,限制甲醇濃度不高于0.3%;水分是引起銹蝕及各種酸性物質腐蝕金屬的重要因素,新標準規定含量不高于0.03%;關于總硫含量的限定,主要是從環保角度考慮,滿足汽車的排放標準,二甲醚產品中硫含量很低,參考汽油標準,指標控制不高于0.0005%。